二十四節氣與十二辟卦
8號林純媛
中國先哲對於「時間」的「公平」與「永不停留」提出兩項對策即「順時」與「待時」,中國歷代以來農業社會中,春耕、夏耘、秋收、冬藏這是順四時而行之理,﹝孟子梁惠王篇﹞:「雖有鎡基,不如待時」,其實,於紅塵諸事中,此乃最大關鍵而「順時」與「待時」之前提為「知時」,易經六十四卦每一卦都強調「時宜」、「時成」。例:賁卦象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尚書堯典中有一段記載:「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此語充份表達了中國人的人文化成與務實的作法,「欽若昊天」乃讚揚天的偉大,「曆象日月星辰」係指觀測星象,「敬授天時」則表示依據觀察自然星辰變化的結果,來制定曆法時書,讓人們遵守,而其目的在提供人民生活、工作的準據「順應天時」成為中國歷代制定政策之最重要準則。
在世界天文史上認定:中國是唯一使用陰陽合曆的天文先進國家,而中國曆法中,除以節氣紀歲時,以朔、望紀月之外「日」是獨立的干支系統,週而復始,連續不綴已達四千年以上。
堯典中還有這樣的記載:「曰中星鳥…….以殷仲春,曰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曰短星昴………以正仲冬。」而「日中」、「日永」、「宵中」、「日短」係指四天不同的日子,而「日中」與「宵中」即為現在的春分、秋分曰,表示晝夜等長,「日永」與「日短」則為夏至與冬至,表示夏至晝最長,冬至晝最短。而鳥、火、虛、昴,是四座星宿的名稱,就中國所在位居的北半球而言,太陽正照南回歸線時為冬至、正照北回歸線,時為夏至、正照赤道時為春分或秋分,中國古代曆法將兩冬至之間的週期稱之為「歲」,一「歲」分為十二等份,名為「氣」或「中氣」,乃為氣候變化的轉淚點,一「氣」又二等分為「一節、一氣」,所以一年有十二中氣,十二節氣,也就是所謂的二十四節氣,二十四節氣以太陽正照南回歸線的「冬至」中氣起算,歷小寒大寒、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再至冬至為一歲,此二十四節氣是跟據地球繞太陽的關係而劃分,所以為陽曆。而以一節一氣為一個月,以冬至之中氣起子月,此為節氣曆。
二十四節氣圖表


二十四節氣是為便於農業耕種而確立,二分、二至原先以觀測曰影為依據而得到名稱,「曰夜分、曰長至、曰夜分、曰短至」至春秋時代已不再沿用。所有的名稱都以能說明氣候寒暖的變化、雨水的多寡及霜期的長短為前提,而最終目的是為農作的「生、長、收、藏」找出適當的時期,以二十四節氣為基準的曆法是標準農民曆,而中國會有如此獨特之曆法,係因歷朝歷代均以農業為立國之本,曆事的頒布乃是天下的大事,農民曆通稱「黃曆」,乃是因為農民曆跟據黃道「太陽」的軌跡記節氣,故農民曆基本上是陽曆,故而「立春」多在二月五日或六日,清明節通常為四月四日或四月五日,冬至多在十二月二十二日或二十三日,但為什麼那麼多人以為農民曆是陰曆,因為農民曆是以月圓、月缺的月亮表相紀月。以「朔」為初一,「望」為十五,這是太陰曆,俗稱陰曆,為何以「月亮」紀「月」,因為先哲以體察月圓、月缺不僅造成潮起、潮落更進而對人之情性,心緒乃至生理反應均有一定程度之影響,先哲有見地球繞日是一個圓形的軌道,而「圓」是無始無終,隨處均是始終,既然人世係以日升日落作為起居作息的標準,故而必須在這循環無端的週期中,找作一點做為終始相繼的基準點,此即為曆法中建置之「歲首」,夏朝以萬物復甦的春天為一年的開始,也就是以「立春」之節為歲首,此一曆法為中國人沿用至今,稱之為「夏曆」,夏朝為商湯所滅,殷商與夏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反應在曆法,則是以丑月為歲首,周朝重自然天象,道法自然乃以「冬至」中氣所在之子月為一元復始的歲首,秦朝曾嘗試將「立冬」之節的亥月為歲首,但通行不久,漢武帝元封七年改曆,以從「夏正」恢復以「立春」為歲首的夏曆,即是為了順應農時,以萬物開始萌芽孳生的春天為一年之始,這就是「太初曆」。「天開於子、地闢於丑、人立於寅」、乃是說明:從子月冬至之後陽氣漸回,曰影漸長、丑月之後,土地不再冰封;寅月開始、大地春回、人文活動於焉推動,中國曆法至今仍稱「夏曆」,以立春為歲首,並非純粹以自然現象的表達,乃係「天象」與「人文」合參,主要在於順應天行、制為年月日時配合之規則,以預期天象之回復,節候之來臨以利人類社會活動:例:漁牧、狩獵、耕種、營建、修繕一切民生日用之作息皆可納入一定週期之中,而凡事有所準備。
宇宙萬象暨掌控萬象變化流轉的運作規則乃是人世中各種人文活動之基準,所以「道法自然」乃是易學思考之本體,而對自然界中日昇日落所造成的風雨雷霆、寒來暑往,易經的「十二復辟」即按十二節十二氣之升降以辨時令,亦即是以卦表達「盈虛消息」、「陰陽消長」之意。
據「玉函山房輯佚書」記載: 十二辟卦的來源極早,此說法最早見于「歸藏」:「子」復、「丑」臨、「寅」泰、「卯」大壯、「辰」夬、「已」乾、「午」姤、「未」遯、「申」否、「酉」觀、「剝」戍、「亥」坤、而根據左傳的記載亦可發現,春秋時代的人已普遍以「十二辟卦」代稱「月」,例如稱「子月」為「復月」、「寅月為「泰月」。一直流傳至東漢,乃至到清朝,治漢易的學者凡論易學亦莫不採用「十二辟卦」稱「月」。
茲將十二辟卦之卦名,卦象配合月令,列表如后:

此十二辟卦是以「陰爻」、「陽爻」喻示一年十二個月氣候中陰陽消長的變化規律,故亦稱「月卦」、「侯卦」、「消息卦」。
此十二卦中,陽爻遞生的六個卦,即從子月復卦到已月乾卦,陽爻從初爻的位置逐次上昇:復卦初爻為陽爻,臨卦是初、二爻為陽爻、泰卦是初、二、三爻為陽爻,大壯卦是初、二、三、四爻皆陽爻,天卦是初、二、三、四、五爻皆陽爻,而乾卦則全為陽爻,在此六個卦象中陽爻逐次增長,故稱為「息卦」,「息」即為生長之意。反之從午月姤卦到亥月坤卦,陰爻逐序上昇,陽爻依序遞減,從乾卦到到姤卦、初爻為陰爻所取代,從姤卦、遯卦、否卦、觀卦、剝卦、以至坤卦,此六個卦象中陽爻逐步消失,以至全無,故稱為「消卦」。而十二辟卦,子月(中氣冬至)為復卦,為一陽來復之象(初爻為陽爻),表示冬至過後陽氣初生,而午月(中氣夏至)為夏至過後,陽氣盛極而轉衰、陰氣初生(初爻為陰爻),寅月陰陽調和(三陽爻、三陰爻)故初春為「三陽開泰」,其義即源於十二辟卦。
而在民間,農事之運作,醫理之養生、保健乃至命理之推算亦莫不以「十二辟卦」為基準,例如:中國命理主流學派之一的子平推命,在陰陽五行的生剋制化之中,尤重用神之推斷,而其推斷之準據則在於「氣運流行」,也就是六候的體察,故有「月令提綱」之論,而後世一般人常不明瞭「月令提綱」不在於月之晦朔,而在於黃道的廿四節,例如:造命論有「調候用神」之論,即:夏季至熱,以水調候,冬季至寒,以火調候,但是,同是生於子月,中氣冬至前後就不可同論,子月冬至前,尚是極寒,當以火調候,但若冬至後出生,正值一陽復始,從無到有,力道最強,即使八字中不見木、火、亦不以「寒」論。此又為中國命理崇尚道法自然又一論證,今日世界,以「科學」為論斷事物之準則,而就實務以論之,凡事得以反復驗證而無誤者即是「科學」、以此論之「十二辟卦」與「廿四節氣」歷經四千餘多,而後人能一再證明其無誤,是以其科學性是無庸置疑。